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,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职工,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%。同时,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职工,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%。
具体来说,如果购房者选择使用商业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,那么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房价的70%,而商业贷款最高额度为房价的30%。在这种情况下,购房者需要支付至少20%的首付款。如果购房者选择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,那么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房价的80%,购房者需要支付至少20%的首付款。
对于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职工来说,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房价的60%,商业贷款最高额度为房价的40%。在这种情况下,购房者需要支付至少30%的首付款。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规定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,且仅针对普通自住房。对于非普通自住房、商业用房等其他类型的房产,其首付款比例和贷款额度可能会有所不同。此外,购房者还需满足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其他相关要求,如缴存时间、缴存基数等。
更新于:2024-08-14